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2024-01-08 10:23:00来源:贵阳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jpmsls)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认真细致地调查,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不同证据之间的关系以及证据同所要证明的事实之间是否存在关联进行审查认定。只有经过综合审查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如果证据材料缺少真实性、合法性或者与待证事实之间没有关联性,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