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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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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05 11:00:58来源:贵阳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jpmsls)
当事人能否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在医疗事故、环境污染、知识产权等案件中,当认定一些与专业问题密切相关的案件事实时,通过鉴定意见或者对鉴定人进行当面询问,如果还不能使鉴定人以外的人尤其是当事人对专门性问题获得理解,为了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提出意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除对鉴定意见质证或者就专业问题发表意见外,其不得参与其他法庭审理活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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