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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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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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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从事民事活动是否有限制?

        发布时间:2023-11-14 16:12:10来源:贵阳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jpmsls)

        未成年人从事民事活动是否有限制?

        [情景案例]

          刚满 10 周岁的小张非常喜欢打游戏,多次请求父亲老张为自己购买一台电脑,但老张每次都拒绝。某天,小张拿出自己的 3000 元压岁钱去某电器店买了一台二手电脑。老张知道此事后,担心小张迷上游戏而不专心学习,于是要求电器店老板将电脑取走,并返还已支付的 3000 元。

          请问:老张可以要求某电器店取回电脑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其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小张是一个刚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其购买二手电脑应当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行为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在小张的法定代理人老张拒绝追认的情况下,小张花 3000 元购买二手电脑的行为是无效的。对此老张可以以小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要求某电器店取回电脑。当然,某电器店也需要给小张返还已支付的 3000 元价款。

          需要说明的是,8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原则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春节时收取的压岁钱、收长辈赠与的财产),即使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是有效的。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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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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