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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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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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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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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股东之间内部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08 11:32:53来源:贵阳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jpmsls)

        网友:请问股东之间内部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律师:1、首先,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

        如果有特殊规定,且不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是否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比较难判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一般指民法通则中关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规。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规定,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没有任何限制。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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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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