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金牌民事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拆迁安置 民事诉讼 民事案件 民事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金牌民事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金牌民事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试用期不慎跌伤,依法补偿息纷争
      • 做小工意外死亡,联动调解决民愁
      • 太仓律师李玉龙婚外相恋起纠葛,分清责任止纷争
      • 母亲痴呆儿拒养,拆除心墙促和谐
      • 太仓律师李玉龙一桩官司伤亲情,人民调解促和谐
      • 母女隔阂难奉养,解开心结亲如故太仓律师李玉龙
      • 第二审民事诉讼中,案件受理费由谁预交?
      • 民事诉讼中,财产案件的上诉费按照什么标准预交?
      • 民事诉讼中,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败诉的,诉讼费用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哪些案件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事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续签赔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5-07 14:26:56来源:贵阳金牌民事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jpmsls)

        网友:对仲裁裁决不续签赔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律师:一、对仲裁裁决不续签赔偿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无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起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总之,仲裁庭针对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如果跟国家规定是有出入的话,并且员工本人也非常确定自己当初向仲裁庭提供的证据是充分的,那么这样的一份仲裁结果也确实是有问题的,不过超过15天不起诉,就没有维权办法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金牌民事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金牌民事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wqgyjpmsls/index.php?id=17111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wqgyjpmsls/index.php?id=17111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法定理由有哪些?
      • 要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民事诉讼的情况有哪些?: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金牌民事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金牌民事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