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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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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8 10:33:47来源:贵阳继承房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jcfcls)
[情景案例)
2021年3月1日,孔某向白某借款30 万元,约定:年利率2%,半年后偿还,孔某以自家房屋作为抵押。2021年6月3 日,该房屋因失火被烧毁,孔某获得保险金 50万元
请问:白某可以就 50 万元保险金优先受偿吗?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本案中.作为抵押物的房屋被烧毁,抵押权人白某可以就 50 万元保险金优先受
偿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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