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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继承房产律师—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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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阳继承房产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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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偿使用标准化厂房合同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2-02-28 15:18:15来源:贵阳继承房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jcfcls)

      网友:无偿使用标准化厂房合同怎么写?

      律师:一、无偿使用标准化厂房合同怎么写?

      市)___(市)___(区)____街____号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为:

      我单位自有房屋(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

      我单位租赁房屋(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国家划拨房屋(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其它情况

      现无偿提供给_____(事业单位名称)使用,使用期限为____。

      房屋合法授权人(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无偿使用的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1、无偿使用的房屋如何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2、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

      依据财税[2010]121号规定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因此,不少纳税人认为在免租期内由承租房屋的应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但财税[2010]121号规定,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你单位根据你提问按第一种情况纳税。反之按第二种规定纳税。

      3、 如无法取得 房产原值可请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值作为原值进行纳税,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或请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房产原值进行纳税。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很多半场来进行生产的老板来说,他们都需要进行一个厂房方面的租赁,或者说是购买,在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一份合同来进行书写,如果说是无偿的赠予合同的话,当然也可以签订相关的一些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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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继承房产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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