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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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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25 14:07:05来源:贵阳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htls)
我与叔叔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把房子赠与我。后来叔叔又立了遗嘱,把房子给他儿子了,我该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三条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由此可见,房屋的归属应该按照遗赠抚养协议履行。
法条 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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