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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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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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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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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伪造我的签字对外借债,离婚时我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4-01-17 15:01:22来源:贵阳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htls)

        对方伪造我的签字对外借债,离婚时我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共债共签的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是最为明确的一种夫妻共同债务表现形式,但是一方的签字如果是伪造的,在诉讼中可以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并无与对方共同举债的合意。但是在证明并非一方亲笔签名之后,仍需要考察该笔债务的具体用途。

               如果债权人举证了债权债务存在,且举债一方举债的用途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另一方仍要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该笔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是举债一方因个人原因举债,甚至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则另一方无须承担偿还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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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合同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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