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合同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合同争议 合同诉讼 合同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合同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合同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调解民事案件可以公开吗?
      • 民事纠纷中,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可以先进行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审前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内容?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民事诉讼中,什么是送达?
      • 民事纠纷中,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否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合同

        如果要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

        发布时间:2021-07-08 18:03:21来源:贵阳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htls)

        网友:如果要分批交付标的物合同怎么规定?

        律师: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1,分批交货合:限制买受人的法定解除权

        2,分期付款买卖合同:1/5(要求支付全部价款/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使用费)

        所有权:不动产依登记,动产依约定,无约定从交付

        诉讼时效依相应履行日期分别计算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合同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合同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wqgyhtls/index.php?id=30354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wqgyhtls/index.php?id=30354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二手车上牌流程具体步骤有哪些呢?
      • 如果我要买二手车要交税吗,要交什么税?: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合同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合同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