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贵阳车祸赔偿律师—李文琦律师
    18798812529
    首页 律师介绍 交通事故 车祸赔偿 交通纠纷 交通常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贵阳车祸赔偿律师
      • 律师信息

      • 贵阳车祸赔偿律师
        李文琦律师

        手机:18798812529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货车肇事致人死,合理调解息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赔偿案中案,一波三折终化解
      • 请问小事故逃逸扣分吗?黄石著名律师
      • 请问醉驾做完笔后多久预审?
      • 请问关于醉驾验血多长时间时效?
      • 请问醉驾需要住看守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请问醉驾交通事故认责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请问司机醉驾开庭需要多少钱?
      • 请问醉驾吹气和抽血做手脚会怎样?
      18798812529
    • 当前位置:首页 >> 车祸赔偿

        请问交通事故损失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2021-08-06 10:09:35来源:贵阳车祸赔偿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chpcls)

        网友:请问交通事故损失怎么赔偿?

        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贵阳车祸赔偿律师

        文章来源:贵阳车祸赔偿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798812529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wqgychpcls/index.php?id=29666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wqgychpcls/index.php?id=29666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的不同点在哪?
      • 请问交强险是什么意思?: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贵阳车祸赔偿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贵阳车祸赔偿律师|李文琦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798812529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