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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文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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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邮箱:542338420@qq.com

        Q Q:542338420

        地址:贵州贵阳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21楼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文琦律师,现为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执业期间多次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案件,累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成功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曾多次处理了相关案件并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信守承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当事人的满意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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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发布时间:2023-12-06 13:50:48来源:贵阳财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lwqgyccjcls)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可能会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避免共同危险,有意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属于共同海损。比如,遇到大的风浪,为了避免沉船,不得不抛弃一些货物而造成的损失;或者船上发生火灾,必须要将海水引人货舱而带来的财产损失等。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船舶最先到达地也就是遇难船舶继续航行第一个到达的港口或码头所在地、共同海损理算地也就是理算共同海损费用机构所在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海事法院专门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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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贵阳财产继承律师
        律师:李文琦【贵州-贵阳】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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