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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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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5 11:11:10来源:北京专业房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zyfcls)
离婚时,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该如何分配?
杨美(女)与朱壮结婚后一起去城里打工,慢慢攒钱买了一套房子,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后来,两人感情恶化,准备离婚,女儿归杨美抚养。杨美想把房子分给自己,这样好照顾女儿,朱壮不同意。那么,房子应该如何分配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分割首先应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杨美和朱壮的情况,从照顾女方、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房子分给杨美更合适。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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