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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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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5 10:43:07来源:北京专业房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zyfcls)
一、按揭房私下签协议加名可以吗?
按揭房私下签协议加名不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术语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不动产在抵押、查封、冻结等状态下都是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现在大多数年轻人选择贷款按揭买房,商品房处于抵押状态,只有贷款还清,抵押状态解除后,才能办理所有权变更。夫妻婚前加名字与婚后加名字,在办理时流程和费用都是不同的。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则属于婚前一方的财产,如婚后夫妻中的另一方需要加名字,则要按房产交易的流程办理产权变更,这种情况下,往往需要缴纳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房产证加配偶、子女、父母或者直系血缘关系的名字的,其操作步骤都各不相同,需提前向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相关的注意事项。房产证上除了可以加名字以外,同样也支持减名字。房产证减名字,实际上就相当于其中的一方放弃了该套房屋的共有产权,所以在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时候,和房产证加名字的流程大同小异,也同样需要缴纳相关的手续费用。
二、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是司法部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办理房产公证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规定:
(1)继承、赠与房产,当事人应当先办理继承、赠与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契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行为,必须办理公证,然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
(4)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与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事项必须公证的规定;
(5)有关办理公证和房产登记的程序事宜。
在当代社会,现在对于按揭房,如果在婚后想要加上配偶或者其他人的一些姓名的话,完全是可以的,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必须要到当地的房产交易部门来进行乱拟。这样的话才意味着登记手续的完成,否则是不会发生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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