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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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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律师房价飞涨,离婚时要怎么分割房产?

        发布时间:2023-10-13 10:41:07来源:北京知名离婚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zmlhls)

        太仓律师房价飞涨,离婚时要怎么分割房产?

        房子是在结婚后买的,之后两人离婚,但是房价不再是当时的房价,那么房产分割的时候要按怎么划分呢?接下来和握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在物价尤其是房价飞涨的今天,这个问题在实践中非常普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到双方离婚时已远远不是购买时的价格,这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的价值,究竟是按照房屋合同上的购买价格,是按照房屋首付款加已还按揭款一半的价格计算,还是加上房屋的增值价值,这个问题目前还多有争论。

        婚姻法专家认为,根据《婚姻法》解释(二)中第20条已经给出了操作模式:“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也即,通过价格评估来确定房屋的现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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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北京知名离婚律师
        律师:李术朋【北京-北京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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