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北京知名婚姻律师—李术朋律师
    18101370412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自由 婚姻法规 结婚知识 离婚财产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北京知名婚姻律师
      • 律师信息

      • 北京知名婚姻律师
        李术朋律师

        手机:18101370412

        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邮箱:18101370412@163.com

        Q Q:

        地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我们在国内结的婚,对方在国外又跟别人结婚了,我该怎么办?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对方是军人转业,离婚时我能分他的复员费吗?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18101370412
    • 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法规

        我们在国内结的婚,对方在国外又跟别人结婚了,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1-23 10:14:14来源:北京知名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zmhyls)

        我们在国内结的婚,对方在国外又跟别人结婚了,我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构成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因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当事人应积极收集对方在国外结婚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收集完毕后,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起诉对方构成重婚罪,同时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离婚。

               (1)选择起诉对方构成重婚罪。当事人需要先收集证据。如果对方在国外是登记结婚,则可以在有些外国网站上查询到对方的婚姻登记情况,或通过其他合社途径获取对方在国外登记结婚的信息。拿到对方相关婚姻效力证明后,经国外公证认证手续,到国内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以立案侦查的方式控告对方,或是通过向法院提起自诉的方式控告对方。如果对方在国外并未登记结婚,只是以夫妻关系同居,此种情况证据收集较为困难,当事人可以收集对方同居生活的照片、他人的证人证言、亲密照片、录像、重婚一方曾自愿写下的保证书或忏悔书等材料。

              (2)选择起诉对方离婚。此种情况下,为了查清事实,仍需要收集上述所列的各项证据,因重婚属于法定的婚姻过错,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特别提示一点:起诉重婚罪与起诉离婚并不相悖,两者可以并行。如当事人先选择起诉重婚罪,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重婚罪公诉或刑事自诉时,法院所作出的《刑事裁定书》《案件移送函》或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得材料都能够作为当事人起诉离婚时证明对方构成重婚这一婚姻过错的有利证据。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北京知名婚姻律师

        文章来源:北京知名婚姻律师
        律师:李术朋【北京-北京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101370412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spbjzmhyls/index.php?id=43679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spbjzmhyls/index.php?id=43679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对方是军人转业,离婚时我能分他的复员费吗?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北京知名婚姻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北京知名婚姻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101370412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