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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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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9 09:37:16来源:北京知名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zmhyls)
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分割这个房子,但可以主张追回购房款。
如果想要追回购房款,女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当时男方挪用了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将男方银行卡号提供给法院,申请法院调查男方的银行流水,法院综合其他案件相关信息进行认定,确定应当返还之后,法院可在离婚诉讼中确定如何分割购房款。如果双方离婚,在分割购房款时,女方还可以主张男方给第三者买房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少分。若法院认定男方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有望分得更多的财产份额。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
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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