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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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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5 13:17:00来源:北京权威公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qwgsls)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章程记载的经营期限已过,该企业法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依据《民法典》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必须经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其法人资格才依法终止。如果该企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仍具备民事诉论的主体资格,可以正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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