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北京权威公司律师—李术朋律师
    18101370412
    首页 律师介绍 公司并购 公司合同 公司法务 公司顾问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北京权威公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北京权威公司律师
        李术朋律师

        手机:18101370412

        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邮箱:18101370412@163.com

        Q Q:

        地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或者章程记载的经营期限已过,该企业法人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 请问一下硬链接合并是什么
      • 请问个人收购和购买物品的区别
      • 提问募集设立是什么意思?
      • 请问被保全的财产是否参与清算
      • 请问投资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 个人申请破产去哪里申请?有什么解决办法?
      • 公司到什么程度要申请破产?企业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 强制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 请问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是否限制?
      18101370412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顾问

        请问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8-02 13:40:26来源:北京权威公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qwgsls)

        网友:请问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劳动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债权人申报债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北京权威公司律师

        文章来源:北京权威公司律师
        律师:李术朋【北京-北京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8101370412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spbjqwgsls/index.php?id=29856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spbjqwgsls/index.php?id=29856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债权人可否申请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
      • 请问债权人异议权的法律效力是怎么认定的?: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北京权威公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北京权威公司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101370412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