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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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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9 16:20:56来源:北京交通事故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jtsgls)
网友:请问交通肇事后逃跑又回来算逃逸吗?
律师: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那些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法律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要先行处理。然后保护好现场报警,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发生事故后我们应当采取措施将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交通肇事逃逸,不仅使伤者失去了最好的抢救时机,还加大了警方处理案件的难度。
逃逸,行为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对于那些受伤的人员弃之不顾,不仅不能降低对于他们的伤害甚至还会使他们受到二次伤害。危害是极大的。逃跑一经完成即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与回不回来无关。只能说行为人再次返回后,认定其是有认罪悔过的表现,主动投案的会认定为自首,如果积极地配合交警的调查,积极的对于受害人进行赔偿,在量刑方面是会予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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