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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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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3 14:35:30来源:北京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hyls)
网友:请问哺乳期间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律师:
婚姻法不确定的特定时期母乳喂养期间,但根据第九条国务院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和第十四条原劳动部的年代“问答”,精神泌乳期应该12个月从出生到1岁。对于两岁以下的儿童,法律规定一般与母亲同住。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定子女与父亲同住:(一)母亲有长期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如母亲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严重精神病等传染病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但父亲要求子女与他同住;三是由于其他原因,如母亲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或母亲的不当行为,以及对孩子的暴力。或因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法亲自抚养子女等。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父亲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母亲有上述特殊情况,法院一定会将孩子判给母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没有消除因离婚而产生的父母子女关系。离婚后,无论孩子是由父亲直接抚养还是由母亲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离婚后,父母仍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离婚后,处于哺乳期的子女由哺乳期母亲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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