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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术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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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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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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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赠抚养协议效力优于遗赠吗?

        发布时间:2023-04-24 11:34:08来源:北京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hyls)

        遗赠抚养协议效力优于遗赠吗?

        一、遗赠抚养协议效力优于遗赠吗?

        遗赠抚养协议效力优于遗赠,根据《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这条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遗赠抚养协议的效力是建立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的基础上的,涉及到遗赠抚养协议的具体内容,应当符合遗赠方与抚养方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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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北京婚姻律师
        律师:李术朋【北京-北京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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