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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术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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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术朋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金融债权部执行主任,北京工商大学民商法专业(公司法方向)研究生,主要业务方向为企业/家庭法律顾问业务。具体范围包括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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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费法律咨询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都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12 09:33:01来源:北京股权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lspbjgqjfls)

        免费法律咨询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都有哪些?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有: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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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北京股权纠纷律师
        律师:李术朋【北京-北京市】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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