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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劳动合同期间员工违约金标准有上限吗?

        发布时间:2023-05-22 09:04:36来源:拉萨买卖合同律师(https://www.00086.net/lsmmhtls)

        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劳动合同期间员工违约金标准有上限吗?

        一、劳动合同期间员工违约金标准有上限吗?

        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标准是有上限的,具体规定如下:

        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对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六条中有如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

        二、员工提前辞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不需要给违约金,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起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

        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无需提前书面申请的,当天口头申请就可以结束用工关系。

        三、辞职的流程

        1、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

        2、和主管详谈。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

        3、交接工作,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

        4、人事手续,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你的档案转出。

        其实,所有合同的违约金标准不可能没有上限,所以劳动合同也并不例外。问题是如果员工只是单纯的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前辞职,并没有违反之前约定的服务期,这样的话员工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公司也不能因为提前辞职就故意刁难,甚至不发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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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拉萨买卖合同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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