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拉萨劳动仲裁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拉萨劳动仲裁律师
      • 律师信息

      • 拉萨劳动仲裁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 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扣举证责任?太仓律师
      •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人民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承超什么责任?黄石著名律师
      • 妇女权益遭到侵害,侵害人已经被国家处罚,妇女还能要求侵害人赔偿吗?太仓律师
      • 对经济困难需要法律帮助的妇女,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克扣工资,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女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公司辞退,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发布时间:2025-02-27 11:17:57来源:拉萨劳动仲裁律师(https://www.00086.net/lsldzcls)

        一、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吗

        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所以,对于在范围内的劳动争议案件,必须要先进行劳动仲裁。

        二、劳动仲裁中是否有第三人

        劳动仲裁是有第三人。

        劳动争议处理中“第三人”的主要情况:

        (一) 企业主管部门越权作出不适当的决定。例如,调动下属企业职工变更劳动合同不与企业或职工协商的,或者不通过企业直接处分职工的;

        (二)合作、联营企业或企业集团主要负责人承担不了责任,应由合作联营各方分担的;

        (三)劳动者跳槽,用人单位使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应承担相应的边带责任的;

        (四)甲厂职工在履行与乙厂签订的经济合同时,由于乙厂的原因使甲厂职工发生的伤残亡时,(五)建筑安装施工单位给对方施工时,因安全措施不好给对方正在履行职务的职工造成伤残亡的;

        (六)因履行职务造成人身伤害的;

        (七)因交通肇事按规定应定为工伤而出现的第三人;

        (八)多重劳动关系。包括:

        1、劳动者被其他单位借用、聘用与原单位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

        2、本单位放假,托管暂时到其他单位工作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退养、停蕲留职的工人,从事第二职业的;

        4、为了解决和保留职工身份或所有制问题,职工在一个企业工作,名额挂靠在另一企业的;

        5、部分合资、合作企业的职工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甚至仍保持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

        6、企业被租凭或承包,在此期间内形成原单位与租凭或承包者的劳动关系等等。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因为仲裁法没有规定仲裁前必须调解,没有规定调解是仲裁的前置条件。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拉萨劳动仲裁律师

        文章来源:拉萨劳动仲裁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sldzcls/index.php?id=25454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sldzcls/index.php?id=25454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劳动仲裁多少长间出裁决?
      • 劳动仲裁多久裁决才能做出?: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拉萨劳动仲裁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拉萨劳动仲裁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