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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房产继承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22-03-02 15:55:07来源:拉萨房产继承律师(https://www.00086.net/lsfcjcls)

          网友:房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房产继承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几乎每个人在自己的一辈子中都会拥有至少一套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所以在一个人死后他的房产是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的。那么,房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房产继承中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由握法网小编为你讲解有关内容,欢迎阅读。

          房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房产继承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1、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产权有没有争议;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先确认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决定适用的继承形式和法律规定;

          5、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事先要审查遗嘱是否有效,遗嘱继承人和遗产有无变化,如有下列情况,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2)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6、遗嘱继承权公证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未保留上述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处理遗产时,应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所剩余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继承人的原则处理;

          7、在有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规定。

          (1)如果继承人比被继承人去世的话,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替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不发生代位继承)。

          (2)继承人比被继承人晚去世的话,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可以转继承其应当继承的份额(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以上是由握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知识,房产继承在现实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人们在办理继承时一定要按照具体的程序进行办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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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拉萨房产继承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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