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临汾婚姻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家庭纠纷 分居关系 离婚财产 婚姻继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临汾婚姻律师
      • 律师信息

      • 临汾婚姻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 婚后男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家庭纠纷

        请问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法律支持吗?

        发布时间:2021-08-04 11:44:09来源:临汾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lfhyls)

        网友:请问离婚后擅自把房子卖掉法律支持吗?

        律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没有达成协议。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理配偶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房屋并已办理登记手续,则该第三人可以合法取得对方房屋,且只能要求赔偿。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第三方出售的房子共享的丈夫和妻子,没有另一方的同意,如果在善意第三方购买,支付一个合理的考虑,和通过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的年代声称房子是恢复不应支持。但是,配偶擅自处理共同所有的房屋而另一方又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赔偿损失的请求。

        一般来说,离婚后能处理配偶共有房屋的房屋一般登记为配偶之一。因此,建议夫妻二人在共有房屋内填写二人姓名,以便一方在办理转让时需要另一方的配合,而不需要以登记时的产权处分为条件。

        未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采取照顾儿童、妇女权益的原则。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临汾婚姻律师

        文章来源:临汾婚姻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fhyls/index.php?id=296909&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lfhyls/index.php?id=296909&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家暴离婚财产应该怎么样分?
      • 请问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临汾婚姻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临汾婚姻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