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8153511118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邮箱:1169535277@qq.com
Q Q:1169535277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1-02 10:22:57来源:烟台律师(https://www.00086.net/lchytls)
对被拐卖、绑架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接到举报不进行解救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女孩找到了公安机关报案,但是接警的老马是老牛的老乡他不但不解救女孩,还把女孩送回了老牛家。老马要承担什么责任 ?
对被拐卖、绑架妇女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接到举报之后,应当积极履行解救职责,维护妇女的权益。如果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要被处以刑事处罚。老马作为公安干警,负有解救职责,但他不但不履行职责反而将女孩送回老牛家,阻碍其被解救,情形恶劣,应当承担刑责任。
《刑法》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联系电话:0535-608808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lchytls/index.php?id=436287&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