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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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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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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烟台芝罘区环山路115-6号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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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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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到判决书下来大约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2022-04-13 14:35:56来源:烟台律师(https://www.00086.net/lchytls)

        网友:开庭到判决书下来大约多长时间?

        律师:没有规定下判决书的时限,只有规定审理时限,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涉外审理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3、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4、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刑事案件的流程及时间如下:

        1、立案侦查阶段。此阶段由公安机关进行证据提取、相关事实的调查;此阶段法律并未规定具体时间,但是羁押犯罪嫌疑人不得超过7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进行审查公安机关的证据与事实是否充分,不充分的可以退回;此阶段的时间为30天,经批准可以延长;

        3、审判阶段。检察院将审查合格的案件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此阶段普通程序为三个月,简易程序为40天。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一般的刑事案件分为立案侦查,审查审判三个阶段。这每一个阶段有各自有自己法律规定必须要完成的时间,这些时间都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的,如果是很简单的案子,那么开庭。经过审判以后,案情清晰明了,那么判决书就会在一周左右就下达,反之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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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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