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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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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3 10:41:04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lch_ytlszx)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安和脾气越发暴躁,除了对梅南实施言语攻击外,还会殴打她给她的身体健康造成极大损害。梅南实在无法忍受,便向村委会主任小魏求助,她想知道有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具体途径包括:(1)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2)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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