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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昌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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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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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委员,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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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正当防卫致人重伤要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1-07-23 13:43:59来源:烟台律师咨询(https://www.00086.net/lch_ytlszx)

        网友:请问正当防卫致人重伤要赔偿吗?

        律师:《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处理重大损害刑事责任的必要限度”。“如有必要,防御不能被明显超越。超过这个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是过度防御。防御行为一旦得到适当的防御,就无法建立。

        一般来说,“必要限度”是指:

        (一)为了避免较轻的非法侵权,防卫行为不允许采取过当的力度。如果不重的力量不足以阻止非法侵犯,可以使用更强的防御力量。

        (二)使用较温和的防卫手段足以制止不法侵害,不允许使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如果非暴力防御措施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你可以采取严厉措施。

        (三)为保护较小的权益,不得采取防卫性行为造成重大损害。对于不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轻微违法行为,一般不宜用重伤甚至杀人来辩护。

        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正当防卫造成了他人的伤害,那么法律规定既不需要刑事责任也不需要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款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款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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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烟台律师咨询
        律师:刘昌辉【山东-烟台】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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