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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9 10:57:10来源:开封车辆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kfcljfls)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案情简介
2020年某一天,汤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与金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金某跌倒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伤者金某经医院治疗后,伤情基本复,并花去医药费46000余元。经绍兴市某司法鉴定所鉴定,金某的身体伤残级为十级。在此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小型轿车司机汤某负主要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金某负次要责任。对于该赔偿纠纷,枫桥交警中队曾予以调解、但解工作由于伤者金某诉求过高而中止。枫桥交警中队告知双方当事人走司法程解决,而伤者金某拒走司法程序,并多次求助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帮助调解。
调解过程及结果
接到伤者金某的求助后,枫桥镇联合调解中心立即受理此案。调解员首先对交通事故案情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征询伤者金某对调解的意见和诉求。在谈话中,调解员对金某提出一次性赔偿20万元的过高诉求给予政策、法律方面的详细解答,并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逐予以解释,使得金某对自己的权利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并结合受伤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诉求。
为达到就地解决纠纷的目的,调解员当即与肇事司机汤某进行电话沟通在电话对接中,汤某表示不接受调解,要求对方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员继续给保险公司代表和肇事司机汤某做工作,希望保险公司适当增加医保外的补贴,汤某增加-次性补偿金额。最后,汤某的一次性补偿金额从原来表态的2000元提升到3000元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从 110190元提高至111400元。另一方面,调解员反复开解劝说金某要抓住这次调解机会,指出调解是可以当场履行赔偿协议的,不用等待漫长的诉讼期。金某家属也适时加入劝说,经过几个回合,金某终于被打动,同意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共识,由保险公司理赔各类损失费共计人民币111400元,由车主一次性额外补偿 3000元,两项合计赔补偿人民币 114400元,理赔款由保险公司全额转人伤者金某的银行账户内。经过调解员多次协调,这起拒走诉讼程序的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纠纷,终于就地化解。
案例点评
此案的难点在于伤者金某拒走司法程序解决事故纠纷,并且坚持通过调解来满足其赔偿要求。在调解过程中,金某“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态度不仅加深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而且影响了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在此案调解中,为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调解组运用多调融合机制,既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又做双方亲属的工作,通过情、理、法结合劝解当事人,有效地解开矛盾症结,促成纠纷化解在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时,首先要了解事故双方的情况和主张,然后再依法计算出应获得赔偿的一方可以获得怎样的赔偿,最后参考双方的意见进行协商,争取达成一致。这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的一般工作流程。在这之中,如何说服肇事者认可伤者的伤情,如何说服伤者放弃一些赔偿要求,都非常考验调解员的专业素养。调解员要深入了解案情,并从中寻找调解的突破口,这不仅需要法律知识,还要掌握一些医学常识,这样才能够给出合法合理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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