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嘉兴劳动仲裁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律师信息

    • 嘉兴劳动仲裁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人民法院作出诉前保全30日内,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应当如何处理?
    • 劳动争议案件中,哪些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扣举证责任?太仓律师
    •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如何处理?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不同人民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承超什么责任?黄石著名律师
    • 妇女权益遭到侵害,侵害人已经被国家处罚,妇女还能要求侵害人赔偿吗?太仓律师
    • 对经济困难需要法律帮助的妇女,法律有哪些具体规定?
    •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哪些救济途径?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克扣工资,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女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 女工怀孕之后被公司辞退,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纠纷

      请问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如何建立?

      发布时间:2021-07-29 15:42:11来源:嘉兴劳动仲裁律师(https://www.00086.net/jxldzcls)

      网友:请问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如何建立?

      律师:

      1、设立专人负责劳务管理

      每一个项目部都要明确1-2名劳务管理人员,建议可与工地安全员一岗双责,既管安全又管劳务。

      2、日常考勤的管理

      劳务管理人员在每天的安全巡查时,要检查工地现场各班组人员出勤情况,比与在册人数少了,要问清原因做好记录;比在册人数多了,要及时对新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补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务管理人员要对进场施工的农民工逐人进行登记按班组建立花名册,收集保存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这样可以做到“务工人数清”。同时,要与每一个进场作业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按规定样本可使用劳动部门的统一样式,也可使用清欠办发布的简易样本。

      4、工资发放的管理

      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根据已完工程的进度要发放班组的农民工工资。首先,班组长必须按规定的工资发放表填制工资发放表,并在制表人处签字。

      工资表主要内容有:本期(可以是一个月也可以是干完一层的时间)出勤天数或包工完成的工作量、日工资标准或包干工资标准、本期应发工资、本期已领取生活费、本期实发工资金额、本期剩余工资金额等内容。

      5、民工退场的管理

      已完成所分包的施工任务需要全部退场的班组,项目部要按照分包协议及时与班组结清劳务费,并将剩余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让班组长出具在此工地工资已全部结清证明,每一个民工也要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清在某某工地工资已全部结清的证明。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嘉兴劳动仲裁律师

      文章来源:嘉兴劳动仲裁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xldzcls/index.php?id=29887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xldzcls/index.php?id=29887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如何处理劳动纠纷?
    • 请问劳动纠纷应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嘉兴劳动仲裁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嘉兴劳动仲裁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