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认定 故意伤害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的法律行为有效吗?太仓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 单位对防止“职场性骚扰”有何义务?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身损害

        什么是隐私权?妇女的隐私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23-11-01 16:14:49来源: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jnrsshpcjfls)

        什么是隐私权?妇女的隐私权遭到侵害后,有权对侵权人提出什么要求?

          赵楚楚卖淫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之后,决定痛改前非。她回家务农,钻研技术,成了远近闻名的“养鸡能手”,还有很多媒体来采访她。同村的王某找她借钱遭到拒绝,怀恨在心,把赵楚楚之前卖淫的事情告诉了很多人,导致赵楚楚的精神受到很大影响。王某的行为是否合法?

          《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赵楚楚之前的经历属于州的隐私。王某故意泄露、公开赵楚楚的隐私,侵害了赵楚楚的隐权。赵楚楚可以要求王某停止泄露其隐私并赔礼道歉。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nrsshpcjfls/index.php?id=43628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nrsshpcjfls/index.php?id=43628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妇女有哪些人格权? 我国法律对此作出哪些规定?
      • 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的,将受到什么处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