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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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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8 10:44:23来源: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ht926310com)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诉讼文书?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人民法院后拒绝签署送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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