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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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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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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叔叔去世时留下一套房产,他没有别的亲人了,我可以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4-01-25 14:43:53来源: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ht926310com)

        叔叔去世时留下一套房产,他没有别的亲人了,我可以继承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见继承人并不包括侄子(女)、外甥(女)。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遗产由兄弟姐妹的子女承,则兄差姐妹的子女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曝,也没有拿-顺序的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兄弟姐妹但已去世,此时,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代位继承遗产。

        法条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

        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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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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