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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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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5 10:21:28来源: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ht926310com)
民事诉讼中,被告收到民事起诉状后应当如何答辩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该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记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服务、联系力式。答舞的内容可以针对案件程序方面,如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也可以针对实体争议内容,如反驳原告的不实陈述和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将副本发送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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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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