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06 13:44:50来源: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ht926310com)
海事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海事法院是我国专门人民法院之一,是审理海事和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主要包括: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如船舶碰撞发生的损害责任纠纷;
(2)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如买卖、租用船舶等发生的合同纠纷;
(3)海洋及通海可航水域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关纠纷案件,如海洋科学考察相关纠纷;
(4)其他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如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港口作业纠纷;
(5) 海事行政案件,如不服海事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或者港口内的船舶、货物、设备设施、海运集装箱等财产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6)海事特别程序案件,如申请认定海事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文章来源: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nht926310com/index.php?id=436458&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