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合同纠纷 合同争议 合同法规 借款合同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重组家庭闹矛盾,经调解和平分手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以案解析:王老师家烦心事,上门调处解忧愁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司法解释
      • 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法规规定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分析公司对外担保的研究方法
      • 村民对被征收的土地补偿有异议,该怎么办?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 民事诉讼中,上诉人应当在何时向人民法院交纳上诉费?
      • 民事诉讼中,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的诉讼费用应当如何负担?
      • 民事诉讼中,调解协议中能否约定由一方提供担保或者由案外人提供担保?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能有多少年?

        发布时间:2022-01-19 11:46:42来源: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ht926310com)

        网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能有多少年?

        律师:一、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多少年?

        一般的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

        二、合同诉讼应向哪个地区的法院提起?

        诉讼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诉讼程序也不会启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还可以约定管辖,即合同的当事人在书面协议中选择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或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合同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告(当事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几年的相关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合同纠纷的具体处理方式,可以由当事人根据实际的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到司法机关进行诉讼处理,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应当在具备诉讼时效的基础上提出,但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是可以对诉讼时效进行再次认定的。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nht926310com/index.php?id=281372&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nht926310com/index.php?id=281372&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合同纠纷管辖合同履行地是一致的吗?不一致怎么办?
      • 一般房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_济南合同法律师-杨统河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