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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统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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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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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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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5-04-18 16:55:43来源:济南合同律师_济南商务合同律师_济南合同官司律师(https://www.00086.net/jnht926310com)

        一、合同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8、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二、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或性质来分析,类似于是保险合同的,最好选择由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管辖。另外就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发生纠纷以后先选择仲裁处理的话,就应该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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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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