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济南遗产律师_济南房产遗嘱律师_济南继承房产律师—杨统河律师
    13573787148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家庭 婚姻动态 离婚常识 财产纠纷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济南遗产律师_济南房产遗嘱律师_济南继承房产律师
      • 律师信息

      • 济南遗产律师_济南房产遗嘱律师_济南继承房产律师
        杨统河律师

        手机:13573787148

        律所: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邮箱:952197073@qq.com

        Q Q:952197073

        地址:山东济南槐荫区西客站绿地中央广场 C3-A座23层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杨统河律师,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济南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协物权法委员会委员,山东省律师讲师团成员。1998年在军队考取律师资格,普任济南军区空军法律顾问处律师,事迹多见诸空军报等。2011年创办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民事案件再审期间,当事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保全措施?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结婚期间,我父母过世了,他们的遗产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13573787148
    • 当前位置:首页 >> 离婚常识

        厦门离婚纠纷律师离婚后前夫欠钱不还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29 11:16:27来源:济南遗产律师_济南房产遗嘱律师_济南继承房产律师(https://www.00086.net/jncc926310com)

        厦门离婚纠纷律师离婚后前夫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

        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

        二、拒不执行判决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不还的话不管是针对于谁只要双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对于债权人就利向债务人要求还款,而对于欠钱不还者是可以直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一定要在诉讼的时效之内,如果超过了时效那么对于自己的胜诉权也会丧失。同果要防止利用暴力的方式追会欠款,不然自己也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济南遗产律师_济南房产遗嘱律师_济南继承房产律师

        文章来源:济南遗产律师_济南房产遗嘱律师_济南继承房产律师
        律师:杨统河【山东-济南】
        执业机构: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13573787148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ncc926310com/index.php?id=27904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ncc926310com/index.php?id=27904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夫妻离婚后继承权丧失吗?
      • 再婚登记用拿离婚证吗?: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济南遗产律师_济南房产遗嘱律师_济南继承房产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济南遗产律师_济南房产遗嘱律师_济南继承房产律师_济南房产继承律师-杨统河律师|握法网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573787148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