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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校园暴力审判缓刑的情形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23 11:20:19来源:江门刑事案件律师排名(https://www.00086.net/jmxsajlspm)

        网友:请问校园暴力审判缓刑的情形是什么?

        律师:

        1、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3、除此之外,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1)初次犯罪;

        (2)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3)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校园暴力的犯罪和受害者都是未成年,所以对校园暴力的判处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一般如果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犯罪情节比较轻、且有悔改和积极赔偿被害人等等行为的,法院可以按照法律宣告校园暴力审判缓刑。因为未成年心智不是很成熟,容易激情犯罪,所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是十分重要,想要降低校园暴力的发生,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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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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