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佳木斯婚姻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家庭纠纷 结婚知识 离婚财产 离婚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佳木斯婚姻律师
      • 律师信息

      • 佳木斯婚姻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起诉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家庭纠纷

        请问婚后一方死亡债务要怎样办?

        发布时间:2021-07-30 14:28:53来源:佳木斯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jmshyls)

        网友:请问婚后一方死亡债务要怎样办?

        律师:夫妻双方应首先证明,夫妻双方以自己的名义所欠的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例如,他们可以证明夫妻双方以自己的名义所欠的债务是用于个人不合理的支出(赌债、吸毒等)。法院应裁定夫妻双方的个人债务。(一)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结婚一方的丈夫或妻子死亡并幸存,对婚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在配偶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幸存一方支付。(二)继承人对夫妻的个人债务消灭后,由继承人清偿。遗产的继承应当清偿继承人的债务。实际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得自愿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一)婚前贷款所得的财产已转为夫妻共同购买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一方或者双方或者双方都为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还债的;(五)扶养子女的债务;(六)对负有扶养义务的老年人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死亡的,对婚姻关系中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佳木斯婚姻律师

        文章来源:佳木斯婚姻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mshyls/index.php?id=298776&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mshyls/index.php?id=298776&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如果一方不签字怎么离婚?
      • 请问离婚后过错方怎么样分财产?: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佳木斯婚姻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佳木斯婚姻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