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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

        发布时间:2021-08-04 11:36:34来源:佳木斯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jmshyls)

        网友:请问赡养费纠纷管辖法院?

        律师:赡养费纠纷是民事诉讼纠纷。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一个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是,如果不能确定管辖权,就无法确定该由哪个法院来维护其合法权利。被告也有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因此,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注意管辖权问题。一般来说,诉讼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区域管辖、专属管辖、军事法院管辖、海事法院管辖、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等。与赡养费纠纷最相关的是区域管辖权问题。我国民事诉讼基本贯彻“以被告为被告”的原则,部分特殊情况还规定了“以被告为原告”的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父母可以对子女的扶养提出争议。被告(以下简称儿童)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如果被告数人,且被告数人的住所不在同一管辖区内,也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人民法院都有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有管辖权。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对应用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文章在被告的住所的追索赡养费,教养,赡养费并不在同一个管辖权可能管辖的人民法院原告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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