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佳木斯婚姻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家庭纠纷 结婚知识 离婚财产 离婚案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佳木斯婚姻律师
      • 律师信息

      • 佳木斯婚姻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兄弟推诿拒赡养,联动调解止纷争
      • 我们都在德国,但是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要分割,应该在国内起诉还是在国外起诉离婚?
      • 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太仓律师
      • 婚前我为女方购买的结婚钻戒,离婚时能要回来吗?太仓律师
      • 离婚协议里写明了所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依此协议离婚后,我发现他还有一家公司的股权,我该怎么办?
      • 婚后男方投资了一家公司,占股 20%。我们要离婚了,他把股权转让了,这个转让行为可以撤销吗?
      • 我们约定房子归我,我给对方折价款,离婚时如何确定房屋价值?
      • 男方给第三者买了房子,离婚时能分这个房子吗?太仓律师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只起诉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人民法院能否受理?
      • 双方婚后购买的军产房,离婚时怎么分?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家庭纠纷

        组合家庭一方去世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16 14:37:55来源:佳木斯婚姻律师(https://www.00086.net/jmshyls)

        组合家庭一方去世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约定,按照约定确认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国继承法之中,其实是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针对于遗产的相关继承分配方式是什么?具体如果涉及到相关的分配,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下的话,只能够到法院来进行起诉法院一般支持进行均等分割。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佳木斯婚姻律师

        文章来源:佳木斯婚姻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mshyls/index.php?id=268624&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mshyls/index.php?id=268624&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子女可以当意定监护人吗?
      • 异地身份证和银行卡丢了怎么补办?: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佳木斯婚姻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佳木斯婚姻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