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江门律师事务所排行榜—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江门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 律师信息

      • 江门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太仓律师李玉龙以案释法摔断门牙惹争议依法调解获赔偿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学生打架致伤害校调对接化矛盾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厂房买卖起纠葛三方协商止纷争
      • 太仓律师李玉龙歇业违约拒补偿 相互体谅息事端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释共用楼梯起争端亲情规劝达和解
      • 柳州知名刑事律师滕培胜解析家犬失管伤邻人 户主依法做赔偿
      • 黄石著名律师交通事故致伤残,不厌其烦解纠纷
      • 交通肇事致人死,社区干部助调解
      • 死亡赔偿现分歧,警调对接显成效
      • 货车肇事致人死,合理调解息纷争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医疗纠纷

        请问缓刑期间住院医保可以用吗?

        发布时间:2022-03-07 11:53:37来源:江门律师事务所排行榜(https://www.00086.net/jmlsswsphb)

        网友:请问缓刑期间住院医保可以用吗?

        律师:一、缓刑期间住院医保可以用吗?

        缓刑期间住院医保是不可以 用的,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终止医疗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服刑期满释放或假释后,凭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可接续服刑前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刑满释放或假释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二、缓刑的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对于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的,显然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规定的,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的,是不可以适用于缓刑的,一般可以对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员进行缓刑处理,但由于缓刑期间属于刑事处罚,不可以办理医保。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江门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文章来源:江门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mlsswsphb/index.php?id=276811&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mlsswsphb/index.php?id=276811&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内容包括哪些要点?
      • 交通事故在医院死亡的怎么判罚?: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江门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江门律师事务所排行榜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