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吉林职务侵占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民事纠纷 民事法规 职务侵占 职务犯罪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吉林职务侵占律师
      • 律师信息

      • 吉林职务侵占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所有的民事纠纷都可以调解吗?
      •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开庭?
      • 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白愿履行后,能否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 民事纠纷中,保证人是否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其不主张时效抗辩,承担责任后能否向主债务人追偿?
      • 民事纠纷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从何时起算?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占有的财产被他人侵占的,在多长时间内可以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 股权可以出质吗?太仓律师
      •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都需要公开进行质证吗?太仓律师
      •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撤销自认?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职务犯罪

        请问共同贪污罪的判多少年?

        发布时间:2021-07-16 15:16:11来源:吉林职务侵占律师(https://www.00086.net/jlzwqzla)

        网友:请问共同贪污罪的判多少年?

        律师:刑法修正案(九)阅读修改刑法第383条的规定:“根据腐败犯罪的严重性,他们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腐败的数量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以监禁的不到三年或拘留和罚款。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腐败累积的金额进行处罚。第一个犯罪,应当在公诉前如实认罪,诚心悔改,积极回避赃物,减少损害的发生。有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可以减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等,同时决定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刑法的法律基础:人民共和国中国380第三条惩罚腐败的犯罪,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超过100000元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财产可能被没收;没收财产。

        (二)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处罚特别严重,财产被没收。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2. 积极提取赃物的,可以由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处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四)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下的,从重处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腐败数额的处罚。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吉林职务侵占律师

        文章来源:吉林职务侵占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lzwqzla/index.php?id=30013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lzwqzla/index.php?id=30013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请问挪用特定款物罪和挪用公款罪是怎样区分的?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吉林职务侵占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吉林职务侵占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