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吉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人身损害 人身攻击 工伤赔偿 损害赔偿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吉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吉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黄石著名律师房屋漏水起纠纷 诉前调解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汽车追尾索赔难,依法调处解忧愁
      • 请问轻微的工伤评不上鉴定级别怎么办?着急!
      • 离婚时,我没有主张损害赔偿,现在还可以主张吗?律师在线免费咨询
      • 我经常被对方家暴,但不想离婚,能否对其主张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我被家暴后能否向对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因紧急教助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承担责任吗?黄石律师
      • 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责任由谁承担?黄石著名律师
      • 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驳回的,申请人如何救济?
      •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哪些措施?如何进行申请?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赔偿

        太仓律师工伤赔偿的本人工资该怎么计算?

        发布时间:2023-11-03 09:57:51来源:吉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jlrsshpcjfls)

              太仓律师工伤赔偿的本人工资该怎么计算?

        一、工伤赔偿的本人工资该怎么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有着如下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对受伤劳动者作出赔偿,其中就需要参考其工资情况来计算赔偿数额。然而,这里的本人工资就是指其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不过要注意,若是工伤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那么就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若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那也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吉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吉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www.00086.net/jlrsshpcjfls/index.php?id=163580&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www.00086.net/jlrsshpcjfls/index.php?id=163580&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员工工伤被辞退要怎么索取赔偿?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烟台刑事律师讲解工伤期间被公司解雇可以获得什么赔偿?: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吉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吉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