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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农民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4-02-02 17:56:27来源:吉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jlrsshpcjfls)

        请问农民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一、农民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所以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各地要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今年工伤保险扩面的重要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他们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手续。对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先行办理工伤保险的,各地经办机构应予办理。今年重点推进建筑、矿山等工伤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行业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二、职工违章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只要劳动者的伤残构成工伤而不论其是否照章操作所造成,其均有权依照劳动法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工伤保险待遇这一问题,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

        (一)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及就医路费企业应当全额报销;

        (二) 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三)职工因工伤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由企业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伤残职工14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工资降低部分的90%的在职伤残补助金;若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则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

        三、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待遇停止

        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出现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如工亡职工的子女已长大成人参加工作等;

        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如工伤职工已经康复需要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③拒绝治疗的;

        ④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农民工虽然是农村户口,但也是属于广大劳动者中的一员,法律上面是不允许存在歧视农民工,剥夺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出现。若是单位有这样的行为,首先判定行为是违法的,其次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也是应当为其购买社保,就包括工伤保险,之后符合条件农民工也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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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吉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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