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
    基隆离婚纠纷律师—握法律师
    13164870333
    首页 律师介绍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婚姻自由 婚姻动态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 基隆离婚纠纷律师
      • 律师信息

      • 基隆离婚纠纷律师
        握法律师

        手机:13164870333

        律所:握法

        邮箱:lzy@00086.net

        Q Q:

        地址:福建厦门厦门软件园三期
      • 律师介绍 / About Lawyer

        该站还没律师入驻,欢迎咨询

        查看更多

      最新文章

      • 分居数年闹离婚,明确财产止纷争
      • 黄石著名律师试婚不成寻短见,异地调解止纠纷
      • 财产继承起争议,依法调解得赡养
      • 黄石著名律师赡养变更起争议,联合调解化矛盾
      • 黄石著名律师父母赡养起纠葛,兄弟相争闹矛盾
      • 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调解案件需要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是否需要经过其同意?
      • 继艾 (母)的遗产,我能继承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母亲去世了,我能继承她的遗产吗?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 丈夫出轨,我应当如何取证?太仓律师
      • 丈夫出轨,他和第三者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柳州知名刑事律师
      13164870333
    • 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诉讼

        离婚赔偿起诉书怎么写?附离婚赔偿起诉书范本

        发布时间:2024-04-24 09:57:25来源:基隆离婚纠纷律师(https://www.00086.net/jllhjflss)

        离婚赔偿起诉书怎么写?附离婚赔偿起诉书范本

        一、离婚赔偿起诉书怎么写?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在离婚起诉状中这一部分内容需要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在离婚起诉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一般要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并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 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在离婚起诉状中,对于这一部分的字数根据具体情况来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某某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X 年X 月X 日

        二、离婚赔偿的条件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一般来说是在夫妻双方进行离婚的时候,有一方发生了过错才能够进行离婚赔偿的要求。一般来说过错包括家暴或者是出轨,以及其他的一些不尊重双方婚姻的行为都可以要求另外一方对其进行一定相关的赔偿。具体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来进行分析。



            在线律师为您在线解答

                   声明:该内容系握法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基隆离婚纠纷律师

        文章来源:基隆离婚纠纷律师
        律师:握法【福建-厦门】
        执业机构:握法

        律师个人站

        给他留言

        联系电话:

        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https://www.00086.net/jllhjflss/index.php?id=168073&r=article%2Fdetail [复制链接]

        https://www.00086.net/jllhjflss/index.php?id=168073&r=article%2Fdetail
      • 上一篇:专业离婚纠纷律师男方起诉离婚需要赔偿吗?
      • 请问简易程序多长时间能开庭?:下一篇

    All Right Reserved 本站关键词: 基隆离婚纠纷律师

    网站管理Copyright 2019-2020 基隆离婚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164870333 技术支持:握法网